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 第二部分 管理部件和事件

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 第二部分 管理部件和事件

1. 范围

GB/T 30428 的本部分规定了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管理部件和事件的分类、编码及数据要求专业部门编码规则,以及管理部件和事件类型扩展规则。

本部分适用于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的管理部件和事件数据获取、管理与应用。城市的其他管理应用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260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

GB/T 30428.1 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第1部分单元网格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管理]部件 managed component

城市管理公共区域内的各项市政工程设施与市政公用设施,包括公用设施、交通设施、市容环境设施、园林绿化设施和其他部件等。

3.2 事件 event

人为或自然因素导致城市市容环境和环境秩序受到影响或破坏,需要城市管理专业部门处理并使之恢复正常的现象和行为。

3.3 专业部门 responsibility department

部件和事件问题的主管部门、部件的权属单位和养护单位。

4. 部件分类、编码及数据要求

4.1 部件分类

4.1.1 部件划分为大类和小类,大类由若干小类组成。

4.1.2 部件的大类分为:公用设施,主要包括水、电、气、热等各种检查井盖,以及相关公用设施等;交通设施,主要包括停车场、交通标志牌、公交站亭、立交桥等; 市容环境设施,主要包括公共厕所、垃圾箱、户外广告、牌厦标识等;园林绿化设施,主要包括古树名木、雕塑街头坐椅等;其他部件,主要包括人防工事、公房地下室、重大危险源、水域附属设施、文物古迹等。

4.2 部件编码

4.2.1 部件分类代码由3 个码共 10 位数字成为6 位县级及县级以上行政区划代码2 位大类代码、2 位小类代码。部件代码结构如图 1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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