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JJ106-2005T_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技术规范

CJJ106-2005T_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技术规范

1. 总则

1.0.1 为促进城市市政监督管理信息化建设,加强政府的城市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实现资源的整合与共享,规范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建设,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适用于城市建成区的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的建设、运行、维护和管理。

1.0.3 在城市市信息系中,应使用全设事业公益服务专用电话号码12319。

1.0.4 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和代号

2.1 术语

2.1.1 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urban municipalsupervisionand management information system

基于计算机软硬件和网络环境,集成地理空间框架数据、单元网格数据、管理部件数据、地理编码数据等多种数据资源,通过多部门信息共享、协同工作,实现对城市市政工程设施、市政公用设施、 市容环境与环境秩序监督管理的一种综合集成化的信息系统。

2.1.2 单元网格 basic management grid

本规范是指城市市政监管的基本管理单元,是基于城市大比例尺地形数据,根据城市市政监管工作的需要,按照一定原则划分的、边界清晰的多边形实地区域(面约为一万平方米)。

2.1.3 管理部件management component

本规范是指城市市政管理公共区域内的各项设施,包括公用设施类、道路交通类、市容环境类、园林绿化类、房屋土地类市政工程设施和市政公用设施等,简称部件。

2.1.4 事件event

本规范是指人为或自然因素导致城市市容环境和环境秩序受到影响或破坏,需要市政管理部门处理并使之恢复正常的事情和行为的统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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