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 第七部分 监管信息采集

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 第七部分 监管信息采集

1. 范围

GB/T 30428 的本部分规定了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监管信息采集的一般规定、流程与要求管理要求和质量评价等。

本部分适用于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的监管信息采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30428.2 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 第2部分管理部件和事件

GB/T30428.4 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 第4部分:绩效评价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监管信息 supervision imformation

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中部件、事件及其他与城市运行相关信息的总和。

3.2 信息采集责任单位 responsible unit for information collecting

负责在规定区域、时间、范围进行信息采集的单位。

3.3 信息采集 information collecting

监督员在责任网格内巡查,将监管信息拍照、填表并定位,或执行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发送的信息核实、案件核查、专项普查等指令,按要求对监管信息进行收集、整理、核对并上传的过程。

3.4 信息上报 information reporting

监督员在责任网格内巡查,将监管信息(间题)拍照、填表、定位并上传的过程。

3.5 信息核实verification of information from the public

监督员按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发送的指令,到实地对监督举报进行核对,判新问题是否属实,并将结果上传的过程。

3.6 案件核查 verification of a handled case

监督员按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发送的指令,到实地对专业部门处置结果反馈的案件进行核查并将结果上传的过程。

3.7 专项普查 ad hoc survey

根据监督中心的指令,在规定时间内对指定的管理部件、事件的现状或其他特定管理内容进行调查,并对相关信息收集、上报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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